第五節 內傷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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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傷發熱是以發熱為主要臨床表現的病證,一般病程比較長。臨床上表現時而地熱時而高熱。究竟是哪些原因造成內傷發熱的呢?目前醫學上有什么治療措施嗎?帶著這些問題我們一起來學習下吧!
內內傷發熱是與外感發熱相對應的一類發熱,可見于多種疾病中,臨床比較多見。中醫對內傷發熱有一套頗具特色的理論認識及治療方藥,且對大多數患者具有較好的療效。
早在《內經》即有關于內傷發熱的記載,其中對陰虛發熱的論述較詳。《金匱要略·血痹虛勞病脈證并治》以小建中湯治療手足煩熱,可謂是后世甘溫除熱治法的先聲。《太平圣惠方·第二十九卷》治療虛勞煩熱的柴胡散、生地黃散、地骨皮散等方劑,在處方的配伍組成方面,為后世治療陰虛發熱提供了借鑒。《小兒藥證直訣》在《內經》五臟熱病學說的基礎上,提出了五臟熱證的用方,錢氏并將腎氣丸化裁為六味地黃丸,為陰虛內熱的治療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方劑。李東垣對氣虛發熱的辨證及治療作出了重要的貢獻,以其所擬定的補中益氣湯作為治療的主要方劑,使甘溫除熱的治法具體化。李氏在《內外傷辨惑論》里,對內傷發熱與外感發熱的鑒別作了詳細的論述。朱丹溪對陰虛發熱有較多的論述,強調保養陰精的重要性。《景岳全書·寒熱》對內傷發熱的病因作了比較詳細的論述,張景岳對陽虛發熱的;論述,足以補前人之所未及,其以右歸飲、理中湯、大補元煎、六味回陽飲等作為治療陽虛發熱的主要方劑,值得參考。《癥因脈治·內傷發熱》先明確提出“內傷發熱”這一病證名稱,新擬定的氣虛柴胡湯及血虛柴胡湯,可供治療氣虛發熱及血虛發熱參考。《證治匯補,發熱》將外感發熱以外的發熱分為郁火發熱、陽郁發熱、骨蒸發熱、內傷發熱(主要指氣虛發;熱)、陽虛發熱、陰虛發熱、血虛發熱、痰證發熱、傷食發熱、瘀血發熱、瘡毒發熱共11種,對發熱的類型進行了詳細的歸納。《醫林改錯》及《血證論》二書對瘀血發熱的辨證及治療作出了重要貢獻。
凡是不因感受外邪所導致的發熱,均屬內傷發熱的范疇。
西醫學所稱的功能性低熱,腫瘤、血液病、結締組織疾病、內分泌疾病,以及部分慢性感染性疾病所引起的發熱,和某些原因不明的發熱,在有內傷發熱的臨床表現時,均可參照本節辨證論治。
一、病因病機
1.肝經郁熱情志抑郁,肝氣不能條達,氣郁化火而發熱;或因惱怒過度,肝火內盛,以致發熱。其發病機理正如《丹溪心法·火》所概括的:“凡氣有余便是火”。因此種發熱與情志密發相關,故亦稱“五志之火”。
2.瘀血阻滯由于情志、勞倦、外傷等原因導致瘀血阻滯經絡,氣血運行不暢,壅遏不通,因而引起發熱,此為瘀血發熱的主要病機。此外,瘀血發熱也與血虛失養有關,如《醫門法律·虛勞淪》說:“血痹則新血不生,并素有之血,亦瘀積不行,血瘀則榮虛,榮虛則發熱。”
3.內濕停聚由于飲食失調、憂思氣結等使脾胃受損、運化失職,以致濕邪內生,郁而化熱,進而引起內傷發熱。
4.中氣不足由于勞倦過度。飲食失調,或久病失于調理,以致中氣不足,陰火內生而引起發熱,亦即現今所稱的氣虛發熱。
5.血虛失養由于久病心肝血虛,或脾虛不能生血,或長期慢性失血,以致血虛失于濡養。血本屬陰,陰血不足,無以斂陽而引起發熱。如《證治匯補·發熱》說:“血虛發熱,一切吐衄便血,產后崩漏,血虛不能配陽,陽亢發熱者,治宜養血。”
6.陰精虧虛由于素體陰虛,或熱病日久,耗傷陰液,或誤用、過用溫燥藥物等,導致陰精虧虛,陰衰則陽盛,水不制火,陽氣偏盛而引起發熱。
7.陽氣虛衰由于寒證日久,或久病氣虛,氣損及陽,或脾腎陽氣虧虛,以致火不歸原,盛陽外浮而引起發熱。如《證治匯補,發熱》說:“陽虛發熱,有腎虛水冷,火不歸經,游行于外而發熱。”
上述七種內傷發熱,大體可歸納為虛、實兩類。由肝經郁熱、瘀血阻滯及內濕停聚所致者屬實,其基本病機為氣、血、水等郁結壅遏化熱而引起發熱。由中氣不足、血虛失養、陰精虧虛及陽氣虛衰所致者屬虛,因氣屬陽的范疇,血屬陰的范疇,此類發熱均由陰陽失衡所導致。或為陰血不足,陰不配陽,水不濟火,陽氣亢盛而發熱;或因陽氣虛衰,陰火內生,陽氣外浮而發熱。.
本病病機比較復雜,可由一種也可由多種病因同時引起發熱。如氣郁血瘀、氣陰兩虛、氣血兩虛等。久病往往由實轉虛,由輕轉重,其中以瘀血病久,損及氣、血、陰、陽,分別兼見氣虛、血虛、陰虛或陽虛,而成為虛實兼夾之證的情況較為多見。其他如氣郁發熱日久,若熱傷陰津,則轉化為氣郁陰虛之發熱;氣虛發熱日久,病損及陽,陽氣盛衰,則發展為陽虛發熱。
二、臨床表現
內傷發熱一般起病較緩,病程較長,或有反復發熱的病史。臨床多表現為低熱,但有時也可以是高熱,亦有少數患者自覺發熱或五心煩熱,而體溫并不升高。一般發熱而不惡寒,或雖感怯冷但得衣被則冷感即減輕或消失。發熱持續,或時作時止,或作有定時。發熱的同時多伴有頭暈、神疲、自汗盜汗、脈弱無力等癥。因內傷發熱主要由于氣、血、水濕的郁滯壅遏或氣、血、陰、陽的虧損失調所導致,故在發熱的同時,分別伴有氣郁、血瘀、濕郁或氣虛、血虛、陰虛、陽虛的癥狀。
三、診斷
1.內傷發熱起病緩慢,病程較長,多為低熱,或自覺發熱,表現為高熱者較少。不惡寒,或雖有怯冷,但得衣被則溫。常兼見頭暈、神疲、自汗、盜汗、脈弱等癥。
2.一般有氣、血、水濕壅遏或氣血陰陽虧虛的病史,或有反復發熱的病史。
3.必要時可作有關的實驗室檢查,以進一步協助診斷。
四、鑒別診斷
內傷發熱主要應與外感發熱相鑒別。內傷發熱的診斷要點已如上述,而外感發熱表現的特點是:因感受外邪而起,起病較急,病程較短,發熱初期大多伴有惡寒,其惡寒得衣被而不減。發熱的熱度大多較高,發熱的類型隨病種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常兼有頭身疼痛、鼻塞、流涕、咳嗽、脈浮等癥。外感發熱由感受外邪,正邪相爭所致,屬實證者居多。
五、辨證論治
辨證要點
1.辨證候之虛實在確診為內傷發熱的前提下,應依據病史、癥狀、脈象等辨明證候的虛實,這對治療原則的確定具有重要意義。由氣郁、血瘀、濕停所致的內傷發熱屬實;由氣虛、血虛、陰虛、陽虛所致的內傷發熱屬虛。邪實傷正及因虛致實者,則既有正虛,又有邪實的表現,而成為虛實夾雜的證候。
2.辨病情之輕重病程長久,熱勢亢盛,持續發熱或反復發作,經治不愈,胃氣衰敗,正氣虛甚,兼夾病證多,均為病情較重的表現;輕癥反之。
治療原則
實火宜清,虛火宜補。并應根據證侯、病機的不同而分別采用有針對性的治法。屬實者,宜以解郁、活血、除濕為主,適當配伍清熱。屬虛者,則應益氣、養血、滋陰、溫陽,除陰虛發熱可適當配伍清退虛熱的藥物外,其余均應以補為主。對虛實夾雜者,則宜兼顧之,正如《景岳全書·火證》所說:“實火宜瀉,虛火宜補,固其法也。然虛中有實者,治宜以補為主,而不得不兼乎清;……若實中有虛者,治宜以清為主而酌兼乎補。”切不可——見發熱,便用發散解表及苦寒瀉火之劑。內傷發熱,若發散易于耗氣傷陰,苦寒則易傷敗脾胃以及化燥傷陰,而使病情纏綿或加重。
六、轉歸預后
在內傷發熱的病程中,由于病機的發展變化,或治療用藥等影響,內傷發熱的一些證候可以轉化或兼夾出現。對兼夾兩種證候者,應分清主次,適當兼顧。
內傷發熱的預后,與起病的原因、患者的身體狀況有密切關系。據臨床觀察,大部分內傷發熱,經過適當的治療及護理,均可治愈。少數患者病情纏綿,病程較長,需經一定時間的治療方能獲得明顯療效。而兼夾多種病證,病情復雜,以及體質極度虧虛的患者,則療效及預后均較差。
七、預防與調攝
恰當的調攝護理對促進內傷發熱的好轉、治愈具有積極意義。內傷發熱患者應注意休息,發熱體溫高者應臥床。部分長期低熱的患者,在體力許可的情況下,可作適當戶外活動。要保持樂觀情緒,飲食宜進清淡、富于營養而又易于消化之品。由于內傷發熱的患者常衛表不固而有自汗、盜汗,故應注意保暖、避風,防止感受外邪。
結語:通過今天的學習我們知道內傷發熱有7大主要因素,在治療過程中也講究實火宜清,虛火宜補的原則。所以在日常護理中要恰當的護理。對病情的好轉也是有積極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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