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外傷的治療原則是什么?
骨科急診病人中,手外傷約占就診人數的四分之一,而手部開放性損傷又占手外傷總數的三分之二。特別必須強調對復雜的急診手外傷的早期處理,對這類損傷,必須持積極態度。如果早期處理正確常可避免再做二期手術。如果損傷嚴重不能再早期進行修復,也應在早期手術時盡量為晚期修復創造條件。
初期手外科治療原則?
初期外科處理是處理手外傷的主要環節,也是今后再次處理的基礎。其處理原則是:早期徹底清創,防止傷口感染;盡量修復損傷的組織,最大限度地保留手的功能。具體步驟是①清創②修復組織③閉合傷口④包扎固定。傷口要及時止痛,注射破傷風抗毒素和抗感染藥物。
1、麻醉。手術應在完善的麻醉下進行。單指外傷,可用指神經阻滯麻醉;傷口累及手掌、手背或多指損傷,可作腕部神經阻滯;較大的傷口,最好在臂叢麻醉下進行。
2、清創。清創的目的是清除傷口內的污物及異物,去除失去活力的組織,使污染傷口變成清潔傷口(不是無菌傷口)以預防感染。
3、處理損傷的組織。平時手外傷,只要條件許可,應盡可能一期修復損傷的組織。因為這時解剖關系清楚,繼發變性輕微,不僅手術操作容易,而且效果好,功能恢復快。
4、閉合傷口。閉合傷口是預防傷口感染的重要措施。只有徹底清創基礎上閉合了傷口,才能保護外露的深部組織,阻止細菌入侵,防止感染。手的循環豐富,抗感染能力強,手部閉合傷口時限一般可延長至受傷后12小時,但也不是固定不變的,可根據受傷性質、污染程度及氣溫高低等而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