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肺部感染,要清除原發病灶,有吸入性損傷或面頸部嚴重燒傷者應加強氣道管理,有效地清除氣道分泌物和壞死脫落的粘膜,促進氣道創面愈合,血源性肺炎應控制敗血癥,清除遠隔病灶。根據痰培養或參考創面或血中的細菌檢查結果,一般應靜脈給藥,也可同時霧化吸入抗生素或在灌洗液中加入適量抗生素。并發呼吸功能不全時按呼吸功能不全處理。
1、抗感染治療是肺炎治療的最主要環節。細菌性肺炎的治療包括經驗性治療和針對病原體治療。前者主要根據本地區、本單位的肺炎病原體流行病學資料,選擇可能覆蓋病原體的抗菌藥物;后者則根據呼吸道或肺組織標本的培養和藥物敏感試驗結果,選擇體外試驗敏感的抗菌藥物。此外,還應該根據患者的年齡、有無基礎疾病、是否有誤吸、住普通病房或是重癥監護病房、住院時間長短和肺炎的嚴重程度等,選擇抗菌藥物和給藥途徑。
2、青壯年和無基礎疾病的社區獲得性肺炎患者,常用青霉素類、第一代頭孢菌素等,由于我國肺炎鏈球菌對大環內酯類抗菌藥物耐藥率高,故對該菌所致的肺炎不單獨使用大環內酯類抗菌藥物治療,對耐藥肺炎鏈球菌可使用對呼吸系感染有特效的氟喹諾酮類(莫西沙星、吉米沙星和左氧氟沙星)。
3、老年人、有基礎疾病或需要住院的社區獲得性肺炎,常用氟哇諾酮類、第二、三代頭抱菌素、β-內酰胺類/β-內酰胺酶抑制劑,或厄他培南,可聯合大環內醋類。
4、醫院獲得性肺炎常用第二、三代頭孢菌素、β-內酰胺類β-內酰胺酶抑制劑、氟喹諾酮類或碳青霉烯類。
5、重癥肺炎的治療首先應選擇廣譜的強力抗菌藥物,并應足量、聯合用藥。因為初始經驗性治療不足或不合理,或而后根據病原學結果調整抗菌藥物,其病死率均明顯高于初始治療正確者。重癥社區獲得性肺炎常用β-內酰胺類聯合大環內醋類或氟喹諾酮類;青霉素過敏者用氟喹諾酮類和氨曲南。醫院獲得性肺炎可用氟喹諾酮類或氨基糖昔類聯合抗假單胞菌的β-內酰胺類、廣譜青霉素/β-內酰胺酶抑制劑、碳青霉烯類的任何一種,必要時可聯合萬古霉素、替考拉寧或利奈唑胺。
6、肺炎的抗菌藥物治療應盡早進行,一旦懷疑為肺炎即馬上給予首劑抗菌藥物。病情穩定后可從靜脈途徑轉為口服治療。肺炎抗菌藥物療程至少5天,大多數患者需要7-10天或更長療程,如體溫正常48-72小時,無肺炎任何一項臨床不穩定征象可停用抗菌藥物。
7、抗菌藥物治療后48-72小時應對病情進行評價,治療有效表現體溫下降、癥狀改善、臨床狀態穩定、白細胞逐漸降低或恢復正常,而X線胸片病灶吸收較遲。
如72小時后癥狀無改善,其原因可能是藥物未能覆蓋致病菌,或細菌耐藥,特殊病原體感染如結核分枝桿菌、真菌、病毒等,出現并發癥或存在影響療效的宿主因素(如免疫抑制),非感染性疾病誤診為肺炎,藥物熱。需仔細分析,作必要的檢查,進行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