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
治療骨折的最終目的是使受傷肢體最大可能的。最大限度的恢復其功能。因此。在骨折治療中,其復位、固定、功能鍛煉這三基本原則十分重要。
第一步、復位
是將骨折后發生移位的骨折斷端重新恢復正常或接近原有正常位置,以重新恢復骨骼的支架作用。復位的方法有閉合復位和手術復位、外固定架復位。
第二步、固定
骨折復位后,因為其不穩定,容易發生再移位,因此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將其固定在滿意的位置上,使其逐漸愈合。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夾板、石膏繃帶、外固定支架、牽引制動固定等,這些叫外固定。如果通過手術切開上鋼板、鋼針、髓內針、螺絲釘等,就叫內固定。
第三步、功能鍛煉
通過受傷肢體肌肉收縮,增加骨折周圍組織的血液循環,促進骨折愈合,防止肌肉萎縮,通過主動或被動活動未被固定的關節,防止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等,使受傷肢體的功能盡快恢復到骨折前的正常狀態。
康復措施
(1)加強功能鍛煉,長期臥床的病人,如不適當的活動常會導致肌肉萎縮,關節強直,肢體末端腫脹。因此,應將傷肢保持在適當的功能位置,在床上活動,如做大腿肌肉收縮,足趾和踝關節運動。也可將房梁上或床頭、墻上拴一繩索活動上身和上肢,并盡力讓病人自己梳洗、吃飯,手中可握握力圈、健身球、健身棒鍛煉,以達到活動的目的。
(2)在不影響骨折固定愈合的情況下,病人可扶持他人或借助雙拐的力量,早期下床,早活動,晚持重,活動量由小到大逐漸進行,切忌急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