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以內
使用帶蹬吊帶法治療。出生后8~9周,發現髖關節有半脫位或脫位,可使用帶蹬吊帶6~9個月。使用帶蹬吊帶僅限制髖關節的伸展活動,其他活動不受限。除個別有阻礙復位的因素外,絕大多數寶寶都可達到很好的治療效果。也可用連衣襪套法及外展位襁褓支具法,使用4個月以上,醫生會根據情況選擇具體治療措施。
帶蹬吊帶治療法
1~3歲
對部分癥狀較輕的寶寶,仍可使用帶蹬吊帶法治療。若使用4~6周后不能復位者,可改用手法整復,然后用石膏固定。
整復方法為在全身麻醉下,寶寶仰臥位,患側髖、膝關節各屈曲90°,沿大腿長軸方向做牽引,使股骨頭納入髖臼內。達到整復后,由于蛙式石膏容易影響股骨頭的發育,也容易產生缺血性改變,故目前國內、外小兒骨科已不用蛙式石膏而多采用髖人字石膏,即髖關節僅外展80°左右,膝關節微屈,上石膏后允許寶寶帶著石膏踩地活動。
4歲以上
此時髖關節脫位程度已經加重,骨與軟組織的繼發性改變也較嚴重,有時會有感染,手法整復難以成功,應采用手術治療。手術方法有沙爾特骨盆截骨術、股骨旋轉截骨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