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在嬰幼兒時期就已經存在的血管瘤病癥的發展多是呈現出比較迅速的狀況的,而患兒由于在形態和語言表達上并沒有一定的能力,因此,家長就需要在幼兒的血管瘤病癥上多加用心。那么,治療血管瘤的三大誤區是什么?
專家表示: 我國在治療血管瘤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三大誤區
誤區一:認知誤區
即患者家屬及部分醫務人員往往把所有可見的皮膚血管病變都稱之為血管瘤。以往,血管瘤的命名和分類按形態分為毛細血管瘤、海綿狀血管瘤、蔓狀血管瘤和混合型血管瘤。因其概念混亂,不僅對病程了解和治療指導幫助不大,有的導致過于積極治療產生醫源性并發癥,而有的過于保守,病情發展后病變擴大,錯過早期治療的良機。
誤區二:觀念誤區
即部分患者家屬認為血管瘤不需要治療。孔子曰: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受中國傳統觀念的影響,部分患者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均反對治療,認為病變是胎里帶來的,不能也不需要治療。當病變擴大,已經嚴重影響患者功能與外觀的時候,才來醫院就診。這時,往往已經錯過了治療時機。所以,當發現幼兒患有皮膚血管病變時,須盡早去醫院就診,明確診斷,防微杜漸。
誤區三,手術誤區
一是怕患兒太小不能耐受手術,二是對手術存在本能的恐懼,部分患者家屬不能接受手術治療,而去嘗試激光、冷凍、放療等非手術方法。這樣,反而錯過了血管畸形時機。其實,醫生在選擇治療方式上是非常慎重的。只有范圍較小、病變局限的早期血管畸形,醫生才首選手術切除;而當血管畸形進入破壞期和失代償期,其范圍往往較大,已經侵犯主要器官,手術的危險性較高,醫生一般不會選擇手術切除。所以,當醫生建議患者家屬手術治療時,該患者家屬應該感到慶幸。
治療血管瘤的三大誤區是什么?總的來說,盡快的治好血管瘤病癥對于患者來講顯然是十分有利的,但是,選對選準方法才是保障血管瘤病癥早日根治的重要舉措,因此,在對醫治血管瘤的方法做出決定前,對于治療血管瘤所涉及到的各種方法患者都要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