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保守治療還是手術治療均可并發股骨頭缺血性壞死,而手術治療后還可發生再脫位和關節僵硬,需在治療中注意預防。
1.股骨頭缺血性壞死 此系醫源性并發癥,主要是機械性壓力致動脈缺血所致。Salter提出5條診斷標準:
(1)復位后1年,股骨頭骨骺核仍不出現。
(2)復位后1年,現存骨骺核生長停滯。
(3)復位后1年,股骨頸部變寬。
(4)股骨頭變扁,密度增加或出現碎裂現象。
(5)股骨頭殘余畸形,包括頭變扁變大、扁平髖、髖內翻、股骨頸短寬等。
2.術后再脫位 術后再脫位雖然發病率不高,但一旦發生,預后不良,可發生股骨頭壞死和關節僵硬,應盡力預防。其產生的原因主要是關節囊緊縮不理想,這是最常見的原因;其次為前傾角過大而未給予矯正;還有頭、臼不對稱,處理不好等原因。應加強預防,一旦發生,應及早手術處理。
3.髖關節運動受限或僵硬 此并發癥較為常見,患者年齡越大,發生率越高,脫位股骨頭位置越高,髖關節周圍攣縮越重,若未行矯正,極易發生髖關節運動受限或僵硬,特別是術后應用髖人字石膏固定者更易發生,應加強術后的早期關節功能鍛煉,采取髖關節外展石膏支架固定,術后1周應坐起練習活動。也可不用石膏固定,術后采用持續性被動活動 (CPM)進行關節功能鍛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