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有關資料統計,一對正常的育齡夫婦,在具有正常夫妻生活而不采取任何避孕措施的情況下,3個月內約有60%~70%的女子受孕;6個月內約有75%~80%的女子受孕;12個月內受孕率達85%以上。也有的統計1年內受孕者占60%;2年內受孕者占80%;3年內約占90%。從統計結果看,婚后1年內受孕率最高,因此,有人主張將不孕癥的時間定為1年。
不孕不育癥久治不愈的原因
1.不能明確診斷
許多夫婦礙于面子不到正規醫院系統檢查,未查明不孕的原因就盲目服藥造成機體調節紊亂,既耽誤時間又花了冤枉錢。
2.不能堅持治療
有些夫婦“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治療缺乏恒心、耐心,企圖通過幾包“靈丹妙藥”一夜之間就把病癥治好,用藥不連續影響療效。
3.頻繁更換醫生
醫院。患者今天北方明天南方到處求醫,缺乏相對固定的醫生進行正規系統的治療,結果錢花了不少療效不佳。
4.不相信科學
有些患者設施齊全的醫院不去,偏相信“祖傳秘方”及所謂的“偏方”,不惜重金購得,不見效時再去找人,已是“人去樓空”,后悔莫及。
治療不孕不育:需要持之以恒
不孕不育癥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需系統檢查和治療才有可能受孕。有些不育夫婦“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治療缺乏恒心,不接受系統治療,想用幾天藥來達到藥到病除的效果,這是不科學的。在正常情況下,成年男子一次排出精液量為3~4毫升,PH值為7.2~8.0,在室溫下呈膠凍狀,每毫升精子數在6000萬以上,活動力良好的精子達60%以上。
精液和精子如達不到上述標準,女方就不易懷孕。然而治療男方少精癥無法進行“速決戰”,因為睪丸制造精子的過程需74天左右,所以一般藥物需要3個月左右才能見效。急于求成,想用上幾副“靈丹妙藥”,就想在1個月內得子,結果一定會以失敗告終。
不孕癥在時間的標準上尚未統一,國際婦產科聯合會根據多數學者的意見,將不孕癥標準定為結婚后2年,我國多數學者也主張以2年為限。
美國不孕學會的標準是1年。上述各種規定都是人為擬定的。結合我國情況,將不孕癥的年限定為2年,這樣可以避免對不孕者過早下結論,又不至于拖延診治時間。但對結婚較晚者(如30歲以上)應提前進行檢查,及早發現問題,及時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