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腫瘤的發病因素很復雜,目前還沒有確切的病因。內因有素質學說、基因學說、內分泌學說等;外因有化學元素物質和內外照射慢性刺激學說,病毒感染學說等。部分多發性骨軟骨瘤和纖維樣增殖癥與家族遺傳有關。骨的良性腫瘤可以惡性變:如多發骨軟骨瘤可惡變為軟骨肉瘤。
在大多數原發性骨癌的病例中,不能明確病因,但有些病例可能有遺傳性。某些染色體異常和少數少見的與遺傳相關的疾病與骨癌有關。過去癌多可能發生在骨折或感染的部位。暴露于特殊的致癌物下,如某種染料或涂料等化學物質,可能會增加患骨癌的危險性。高劑量的放射線和某些化學治療藥物,尤其是稱做烷基化物的制劑,可能與某些種類的骨癌發生有關。
引發骨腫瘤的病因有:
1.物理因素:
骨癌疾病的這種物理病因是指一切的電離輻射,如:X線、鐳、氫、鍶、放射性同位素等,這些輻射都是有可能會通過人體內或人體外,如人多接觸到這些輻射,是會誘發骨癌疾病的發生。而在放療過量也是能夠促使骨肉瘤疾病的出現,這種疾病在臨床上是被稱為是放射后的骨肉瘤疾病。
2.疾病的惡化:
一旦患者有發生軟骨瘤、骨軟骨瘤、成骨細胞瘤等良性的骨腫瘤疾病,或者是腫瘤的病變,這時就應該及時到醫院去進行治療,以免會出現發生腫瘤的惡變,而形成肉瘤的可能,這也是導致骨癌疾病的發生的最常見的病因。而骨癌疾病的發生也有可能和它們生物學的特性、病期、手術、感染或者是病理件的骨折有關。
3.化學物質的因素:
在日常生活當中,我們要接觸的化學物質有很多,而這些又是會對我們的身體產有生慢性的刺激,從而導致骨癌疾病的發生,所以我們重視這個問題。在通過進行動物的試驗,我們有了解到,一些化學物質是有可能會誘發骨肉瘤的發生,就像:甲基膽蒽等這些化學物質。這也是可導致骨癌疾病的發生。
腫瘤在本質上是基因病。各種環境的和遺傳的致癌因素以協同或序貫的方式引起DNA損害,從而激活原癌基因和(或)滅活腫瘤抑制基因,加上凋亡調節基因和(或)DNA修復基因的改變,繼而引起表達水平的異常,使靶細胞發生轉化。被轉化的細胞先多呈克隆性的增生,經過一個漫長的多階段的演進過程,其中一個克隆相對無限制的擴增,通過附加突變,選擇性地形成具有不同特點的亞克隆(異質化),從而獲得浸潤和轉移的能力(惡性轉化),形成惡性腫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