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循證醫學證據表明
精神分裂癥是一種長期的疾病,就像高血壓一樣,需要長期甚至終生維持治療。作為一種復發率很高的疾病,復發一次往往嚴重一次,再次復發的風險更大一次,同時也相對難治一次,治愈率更差,治療效果往往愈來愈差于前幾次的效果。
所以提倡全病程治療的概念,即分為急性期--鞏固期--維持期,一般來說首次發病要鞏固2--3年以上;再次發病要鞏固5年以上;第三次發病則要長期鞏固。很多病人或家屬容易抱著僥幸心理,運用其他內外科疾病的推理,覺得病好了就不用吃藥,或者片面強調西藥的毒副作用,或者又去相信中醫郎中,中途停藥致使病人病情復發。
臨床研究顯示
維持期不持續治療的精神分裂癥患者,1年內復發率為60--70%;2年內復發率高達90%!所以一定要堅持全病程治療,停藥只會為復發埋下種子,種子早晚會發芽,病情遲早可能會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