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癡呆的危險因素主要有:年齡(高齡)、性別(女性)、低教育水平和低經濟水平等。此外,近年的研究還發現,老年人孤獨感,缺乏工作和社交活動、文娛體育活動等亦為引起癡呆的危險因素,在上海地區所作的調查結果顯示,在進行病例-正常對照研究后發現,興趣狹窄、缺乏鍛煉和活力,以及某些環境因素如經濟狀況低下等是癡呆的危險因素。當然,一些軀體疾病和家族史也是癡呆的危險因素。
根據病因及預后,可將癡呆綜合征大致分成三類:
1.不可逆的進行性癡呆,如AD。
2.可部分阻緩其發展的癡呆,如VaD。
3.可去除病因從而使癡呆進展減退乃至停止,如腦積水、腦部占位性病變、藥物中毒、甲狀腺功能減退、肝腎功能障礙、腦炎等。
醫學專家經過大量研究,現在可以知道的原因大致有如下幾種:
1、遺傳因素:染色體異常如先天愚型等占弱智兒童5%~10%。基因突變如先天性代謝異常病屬于此類。
2、產前損害:包括宮內感染、缺氧、理化因素如有害毒物、藥物、放射線、汞、鉛、吸煙、飲酒、吸毒、孕婦嚴重營養不良或孕婦患病。
3、分娩時產傷:窒息、顱內出血、早產兒、低血糖、核黃疸、敗血癥。
4、出生后患病:包括患腦膜炎、腦炎、顱外傷、腦血管意外,中毒性腦病,內分泌障礙如甲狀腺功能低下,癲癇等。
要減少弱智兒童的發生,就必須做好預防工作,加強宣傳教育工作,避免近親結婚,對嚴重遺傳病盡量動員絕育術。
避免早婚和超過40歲婦女高齡生育,因為容易使染色體異常發生先天愚型。
做好產前保健檢查,提高處理難產的技術,減少產傷,有條件的地區對新生兒進行遺傳代謝病的篩查,及早發現病人,早期治療,減少弱智兒童發生。
癡呆為臨床綜合征,可由60多種疾病所致,其中最常見的是老年性癡呆(dementia of Alzheimer’s type,DAT或AD)占60%左右,其次為血管性癡呆(vascular dementia,VaD)占10%~20%,腦部占位性病變,特別是額顳腫瘤占4%~5%,還有亨廷頓舞蹈病、帕金森病、進行性核上性麻痹、Pick病、多發性硬化、腦積水、腦部各種感染性疾病、營養代謝性疾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