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來自四川的準媽媽小麗在進行產前檢查時意外驗出宮頸癌,然而此時她已懷孕四個月,得知全切手術后再無生育機會,小麗死活要求保住胎兒。經反復權衡,醫生們通力合作,剖腹產手術和切宮手術同時進行,最終,母子竟都奇跡般平安。
“宮頸癌下懷孕會給胎兒和母體都帶來危害,不僅胎兒會受到藥物影響,母體也會因懷孕而導致癌變加速,所以我們不提倡‘留’。”但事實上,很多患了宮頸癌的孕婦都要求能留下胎兒,“所以,我們一般都酌情考慮,如果是懷孕前期發現宮頸癌,應堅決流產;如錯過最佳流產時機患者本身又有強烈生育意愿,可考慮生產。但最好是在婚檢和早期產檢時就排查宮頸癌。”
宮頸癌懷孕容易產“次品”
小麗今年32歲,她在進行產前胎檢時被意外查出患有宮頸癌。“我們確實非常驚訝,因為宮頸癌的懷孕幾率極低,圍繞究竟引產還是生下來,患者和醫生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女性的受孕必須經過卵子和精子在宮腔內的共存和結合,而宮頸是精子到達宮腔內的必經之路,但對于宮頸癌患者來說,腫瘤和癌細胞的存在會嚴重破壞宮頸和宮腔的環境結構,大量病變產生的血液和膿液會阻礙精子到達宮腔內,就算精子能僥幸游到宮腔,已經“混亂不堪”的腔內環境也會令受精后的卵子難以著床,無法發育成為胎兒。“如此道路和產區都被破壞,產品很難生產而且容易有‘次品’。”肖昕表示。
胎兒容易早產和發育不全
“對于宮頸癌患者,醫生一般不提倡受孕和生育,首先因為懷孕機會很小;其次,如果勉強生育將會對胎兒和母親都造成很大影響。”肖昕指出,如果宮頸癌患者成功懷孕,由于宮腔內環境較差,胎兒不可能在腔內完全發育,更因為受宮頸癌影響,胎兒也不能通過宮頸后經陰道自然生產,這就意味著必須在胎兒還沒有完全發育成熟時進行早產和剖腹產,這對胎兒和病人都十分危險。
“胎兒發育不全主要體現在肺部功能發育不全,可能會出現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征,很容易令其呼吸衰竭死亡。同時,發育不全的嬰兒體重低、體質弱、抵抗力低下,也會給產后的喂養帶來很大的挑戰,而在懷孕過程中進行針對惡性腫瘤的化療治療,也會對胎兒產生一些藥物影響。“總的來說,宮頸癌生產就意味著母親與胎兒的雙重風險。”
母親癌變部位將急速增長
對宮頸癌患者來說最危險的就是懷孕。“因為宮頸癌早期不會影響懷孕,如果在懷孕之前沒有檢查出來已經有宮頸癌,那么隨著懷孕,子宮大量充血,母體輸送的營養不僅養了寶寶,同時也會使癌變部位以極其迅速的速度增長。”肖昕介紹,如果外加母親身體因懷孕分泌的一些激素對癌癥有促進作用,懷孕時身體免疫力下降,而宮頸癌的一些征兆,如出血等又會被認為是先兆流產的現象而被忽略,等到生完寶寶再發現時就晚了,從臨床上來看,預后的效果很不好。
孕婦在懷孕前一定要做好各種檢查,尤其是涂片篩查,否則,有些疾病會被漏掉,將引起嚴重的后果。更嚴重的是有的媽媽在分娩之后仍然沒有檢查出自己已經患宮頸癌,相反把出血當成了正常的產后出血,還給孩子喂奶,癌變可能更加難以抑制。
“流”還是“留”?患者須聽從醫生意見
如果在患者懷孕49天之內發現懷孕情況,醫生會直接進行人工流產;但小麗發現腫瘤時已懷孕四個多月,如果此時進行人工流產相當于做了一次小產,同樣可能導致癌細胞擴散,風險也很大。而且,患者本人有強烈的生產愿望。”綜合以上考慮,醫生們決定讓胎兒繼續發育,并在生產進行剖腹手術的同時進行子宮全切手術。
“手術難度非常大,在整個術前和術中,我們都必須特別小心,即要保護胎兒,又要保護患者,稍有不慎,患者可能因手術過程中的大出血而死,胎兒也可能死于早產所帶來的并發癥。”為此,醫院在術前密切關注病人病情,合理控制化療用藥量,盡量不影響胎兒成長。在產前三天,還給病人使用激素藥物,促進胎兒肺部功能的生長發育。最終手術獲得成功,患者順利生產且母子平安。
“我們在手術結束之后對胎兒和胎盤都進行了嚴格的檢查,發現胎兒并未受到癌細胞的影響而胎盤除了一點破損以外,沒有明顯的病變,這應該可以在個例上證明,母體的宮頸癌對胎兒沒有直接的影響。” 但他同時強調,宮頸癌懷孕和生產依然非常危險,“特別是我國現在已經取消強制婚前檢查,所以很多人在婚前和婚后可能都不知道是否患有宮頸癌”。
如果宮頸癌患者在懷孕前期發現受孕,應該堅決流產,如子宮頸浸潤癌多見于年輕女性,轉移快,死亡率高,在懷孕期間發現宮頸癌患者,應該以保護母體為原則,終止妊娠,按正常無懷孕時宮頸癌的治療原則進行放化療;如果發現較晚,錯過了最佳流產時機,而患者本身又強烈要求生育,可以考慮生產,但在整個過程中必須嚴密監視患者與胎兒狀況,做到萬無一失。“宮頸癌的懷孕機會微乎其微,但一旦發現懷孕就必須慎重考慮,是‘流’還是‘留’,患者及家屬必須聽從醫生意見,絕不能感情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