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敏性哮喘發病原因錯綜復雜,但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即過敏性哮喘患者體質和環境因素。患者體質包括“遺傳性素質”、免疫狀態、精神心理狀態、內分泌和健康狀況等主觀條件,是患者易感過敏性哮喘重要因素。環境因素包括各種過敏原、刺激性氣體、病毒感染、居住地區、居室條件、職業因素、氣候、藥物、運動(過度通氣)、食物以及食物添加劑、飲食習慣、社會因素甚至經濟條件等均可能是導致過敏性哮喘發生發展更重要原因。過敏性哮喘發病率增高趨勢也與患者過敏性體質導致易感性和環境因素有關。
從單合子雙胞胎在過敏性哮喘發病中不一致性來看,環境因素在過敏性哮喘發病中可能具有重要作用。環境中過敏原接觸對于患者過敏性哮喘基因表達往往是必需條件,環境中過敏原濃度經常可以決定過敏性哮喘基因表達水平。現代醫學認為過敏性哮喘患者氣道變應性炎癥形成為諸多因素綜合作用結果,臨床工作者應分清主次因素,才能有放矢地開展防治工作。此外病人初次接觸上述不良環境因素年齡、不良環境惡劣程度、接觸頻率以及接觸持續時間也是決定病人是否由過敏性哮喘前狀態轉變為過敏性哮喘重要因素,同時也是決定過敏性哮喘患者預后和轉歸關鍵因素。在日常生活中某些誘發過敏性哮喘環境因素如室塵螨、真菌、花粉等過敏原、病毒和氣候變化等往往持續存在而較難避免,加上隨著現代生活水平提高,新過敏源頻頻進入人們生活領域,人們出差、旅行、度假等機會也增多,活動地域在不斷擴大,所以過敏原接觸范圍也增大,因此過敏性哮喘防治往往較為困難,防不勝防。
目前多數作者認為應把引起過敏性哮喘諸多因素分為致病因素(Trigger)和誘發因素(Contributor)兩大類(詳見),致病因素是指引起過敏性哮喘首次發作因素,是過敏性哮喘發病"扳機"和主要病因,無論在過敏性哮喘發生和發展中均起重要作用;誘發因素是指病人在已患有過敏性哮喘基礎上誘發隱性過敏性哮喘重新活動或過敏性哮喘急性發作因素,是過敏性哮喘發作過程中綜合誘發因素之一,在促使過敏性哮喘情復發和進一步發展中起重要作用。在上述兩大類因素中,某些因素如過敏原、刺激性氣體和有害氣體、職業性因素、病毒、食物和藥物等兼有雙重作用,既可導致過敏性哮喘發生,又在過敏性哮喘情發展過程中起重要作用。然而,我們應當明確所有環境因素并非是決定過敏性哮喘是否發生唯一因素,過敏性哮喘患者本身特應性素質也是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