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腦血栓康復治療的時間:腦血栓康復治療的時間尚無統一認識。對病情輕無意識障礙者,在急性期治療的同時就可進行康復治療;病情重意識不清時,待意識恢復1~2天后進行是適宜的。總之,在病情允許的情況下,應盡早進行。只要遵循生理、心理功能負荷量,從小量開始,緩慢增加,何時進行均可。
神經功能的最大自動恢復能力是病后的4~6周,6個月后恢復則困難。經系統而規范的康復治療,50%的病人可望達到在功能(活動能力、自我照顧能力、交際能力)上完全自立。長期生存的病人中,84%能恢復一定程度的生活自理能力(Greshan,1975)。
Nlwman認為偏癱恢復從1~7周開始,持續14周左右,以后則很難改善。在此期間出現神經纖維的再生(側出)突觸形成、新回路的開辟等腦可塑性的改善。經適當治療,康復恢復時間還會延長,特別是年齡較輕,病情較輕的患者。相反年齡大(70歲以上),則恢復情況也差;
(2)、腦血栓康復治療的內容:生活能力的康復大致包括:身體(生理功能)、心理和職業能力康復;
1)、腦血栓康復治療應無礙于神經功能的自然恢復,并盡量促進其恢復。早期給予促腦代謝劑,改善其調節機制與血腦屏障機制,以促進神經、肌肉功能的恢復;
2)、增強健側肢體和軀干的肌力,促進殘余的肌力;
3)、預防和改善肌萎縮、攣縮、骨質疏松等廢用性綜合征。對上述癥狀已發生者,提出矯正和改進方案;
4)、減少或解除軀體疼痛、心理失衡及其它障礙;
5)、提高或改善其職業或生活能力,增強對各種障礙的協調和控制能力;
6)、預防和及時處理并發癥;
7)、減少或消除復發;
(3)、對需康復功能的評價:通過測試,了解障礙程度,估計康復實施的效果。測試一般涉及病人的識別能力,運動控制,關節活動度,周圍感覺及其整合能力,交際能力等;
1)、心血管及呼吸功能測驗:如血壓、脈率、肺率、肺活量、呼吸動度等,以確定康復訓練的強度;
2)、延髓功能:包括面部對稱與否,發音、吞咽等功能正常與否。痛苦活動度為:肩屈100°,外展90°,外旋30°內旋70°;肘屈120°,伸30°;前臂完全旋前、旋后60°;腕伸30°,拇指外展30°;
4)、感覺和感覺整合能力:包括兩點覺、位置覺、實體形態覺及其它本體感覺;
5)、視覺:包括視敏度、視野、視知覺;
6)、運動協調平衡情況:有無不自覺運動、頭暈、眩暈等;
7)、生活能力:穿衣、洗臉、刷牙、大小便、購物、炒菜、做飯及交際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