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多動癥是一種較常見的兒童行為異常性疾患。目前世界各國學者從各方面進行了病因探討,提出了種種說法,認為腦器質性因素、遺傳因素、發育成熟延遲以及生化代謝異常、社會教育等因素均與小兒多動癥的發生有關。臨床可見患兒智力正常或基本正常,但注意力渙散、活動過多、情緒不穩、沖動任性、自我控制能力差,以致影響學習成績。有時發展為沖擊性、破壞性行為,甚至導致少年犯罪。本病不僅影響兒童健康成長,關系著國家的人口素質,并給家庭、學校、社會帶來了諸多影響。
美國精神病學會提出診斷新標準,把多動癥診斷為注意缺損多動障礙,為當前世界各國學者所關注。該診斷標準認為,7歲以前起病,不符合廣泛性發育障礙,與大多數同齡兒童相比下列行為更頻繁,符合下面14條中8條,并持續6個月,即可診斷為注意缺損多動障礙,即多動癥。(1)手或腳不停地運動,或在座位上扭動。(2)即使必須坐定,也很難靜坐在座位上。(3)易受外界因素影響而分散注意力。(4)在集體活動或游戲中,不能耐心地等待輪轉。(5)別人問話尚未結束,便立即搶著回答。(6)不按他人指示做事情(并非故意違抗或不理解)。(7)在做功課或玩耍時不能持久地集中注意力。(8)一種事尚未做完,又做其它事情。(9)不能安安靜靜玩耍。(10)話說太多。(11)常常打斷他人的活動或干擾他人學習、工作。(12)人家對他講話,往往沒有聽進去。(13)學習時的必需用品,如書本、作業本、鉛筆等常丟失在學校或家中。(14)往往不顧可能發生的后果,參加危險活動,例如不加觀察便奔到馬路當中。家長們如果發現自己的小孩有上述情況出現,可上醫院請醫生診斷、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