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育性髖關節異常(Developmental Dysplasia of the Hip, DDH),是兒童常見的骨關節畸形,主要指出生時髖關節發育不全并在出生后繼續惡化的髖關節發育性異常病變。如果不能早期得到診斷和治療,該病變將繼續發展直至髖關節完全脫位或早期出現髖關節退行性變化,嚴重影響人們的行走步態,最終導致四大晚期并發癥:慢性疼痛 、早期骨關節炎、步態異常和肢體短縮,這將影響人們的日常生活,降低了人們的生活質量。
正常人的股骨與骨盆之間有個髖關節,股骨頭在髖關節內活動,走路姿勢隨意自然,大腿屈伸也很靈活。而髖關節脫位時,股骨頭不能正常地留在關節內,滑到關節的外面,從而失去了正常的解剖關系,影響了下肢的正常功能活動。由于脫位程度的不同,發育性髖關節脫位可分為。
1、完全性脫位;
2、半脫位;
3、單純性髖關節發育不良,即主要表現為髖臼頂比較傾斜,可以發展成為完全脫位或半脫位。研究結果表明,50%以上髖脫位者至成年都會較早發生髖關節退行性改變,甚至需要進行髖關節置換。
DDH的診治關鍵是早期做出診斷,早期應用正確的治療。而且越早診斷,治療越容易,結果越安全有效。隨著年齡的增加,未經治療的DDH患者其病理改變會隨著年齡的增加而加重,也給治療帶來困難和療效的不確定。1927年意大利骨科醫師Putti對先天性髖脫位曾說過“我們應努力對此癥在早期作出診斷,而不是設計一種復雜的手術來解決”。由此可見,醫生們早就強調了早期診斷的重要性。據初步統計,嬰幼兒時期的DDH患者通過正確有效的治療,大部分可以獲得接近正常解剖關系的髖關節,然而,大于2歲的患兒,即使得到了正確的治療,仍然有可能出現髖關節殘余畸形和早期骨關節炎。通常而言,早期的保守治療可以持續到2歲左右,手術治療一般希望在6歲前完成,單側病變可以將治療年齡擴大到8至10歲,但隨著年齡的增大,繼發病變的加重,治療的難度和療效的保證也就越來越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