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f法將嬰兒髖關節聲像結果定性、定量描述分為Ⅰ~Ⅳ型。
Ⅰ型(α>60°、β<77°);髖關節在臨床和聲像上都是成熟的。臼頂骨輪廓優良,骨頂外緣銳利成角(Ⅰα,β<55°)或輕度變鈍(Ⅰb,55°<β<77°)。臼頂軟骨狹窄呈三角形,對股骨頭有良好覆蓋。
Ⅱ型:該型髖的骨性髖臼外上緣缺少鈣化,骨頂輪廓發育缺陷的部分由軟骨頂增寬充填,覆蓋在股骨頭上.分為4種類型。
(1)Ⅱa:指出生12周以內嬰兒(α角為50°~59°)。根據Graf標尺規定,如α角在50°~59°,但大于周齡標尺所示最小值,則為Ⅱ a(+),否則為Ⅱa(—)。例如,生后3周嬰兒α角55°,大于標尺的53.5°刻度時,該髖為Ⅱa(+),如為52°,則為Ⅱa(—)。
(2)Ⅱb:指12周以上嬰兒髖(α角50°~59°,β角<55°),稱骨化延遲型。
(3)Ⅱc(α角43°~49°,β角<77°):與Ⅱb相比,反映骨性髖臼發育的口角減小,而軟骨頂角度增大,股骨頭主要由軟骨頂覆蓋,很不穩定,稱為臨界髖。
(4)Ⅱd:Ⅱc髖中的日角繼續增大(>77°)。股骨頭將偏離由軟骨頂和骨頂共同組成的髖臼弧心軌跡,軟骨頂和盂唇向上外側移位,聲像上稱為偏軌髖。
Ⅲ型(α<43°,β>77°):Graf將此型分為Ⅲa和Ⅲb。兩類髖中股骨頭均向上外方脫位,但Ⅲa軟骨頂為無回聲結構,是透明軟骨成分,INb的軟骨頂可見有程度不同回聲。說明透明軟骨可能發生了纖維化或變性改變。
Ⅳ型:該型髖的聲學特點是股骨頭脫位,表面只有薄層關節囊覆蓋,髖臼唇盂和軟骨頂也向原始髖臼的內下方移位。通常在單一冠狀聲像上,脫位的股骨頭和髖臼不能同時完整顯現,參考測量點難以辨認,所以,對Ⅳ髖不進行角度定量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