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治療的目的是,使患者對自己的個性特點和所患疾病有正確客觀的認識,對周圍環境、現實狀況有正確客觀的判斷,丟掉精神包袱以減輕不安全感;學習合理的應激方法,增強自信,以減輕其不確定感;不好高騖遠,不過分精益求精,以減輕其不完美感。
同時動員其親屬同事,對患者既不姑息遷就,也不矯枉過正,幫助患者積極從事體育、文娛、社交活動,使其逐漸從沉湎于窮思竭慮的境地中解脫出來。
行為治療、認知治療、精神分析治療均可用于強迫癥。系統脫敏療法可逐漸減少患者重復行為的次數和時間。如在治療一名強迫性洗手患者時,規定第一周每次洗手不超過20分鐘,每天不超過5次;第二周每次不超過15分鐘,每天不超過3次;以后依次遞減。若有焦慮不安,便全身放松,入靜。每次遞減洗手時間,起初患者有焦慮不安表現,除了教會患者放松肌肉外,還可配用心得安以減輕焦慮。
用厭惡療法治療強迫觀念,對藥物治療無效者可試用,當患者呈現某種無法克制的觀念時,即以手繃開橡皮圈彈擊自己的手臂,數十次乃至數百次,直至可抑制觀念。另外,強迫癥還可以使用藥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