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治療
食入不久者當給催吐及洗胃并服瀉劑,食入時間超過半天者應給高位洗腸,靜脈輸液,糾正脫水及電解質紊亂,病人易有低鉀血癥,應及時補鉀,開始靜脈滴注5~10天,以后口服維持量10~30天,對復發病例,需用維持量更久。在補鉀過程中,應以心電圖及血鉀測定值作參考。可試用二巰基丙磺酸鈉治療,5%溶液0.1ml/kg,皮下或肌注,每日1次,3天為一個療程,間隔3~7天再進行第2療程。此外為對癥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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