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款識和銘刻判斷紫砂壺真偽
自明以降,紫砂陶器的人文色彩便遠遠超過其他文物。別的不說,單是從大部分古壺上的作者款識,便可感受到制作者的氣韻所在。然而,在收藏古壺時,卻也不能太拘泥于“名人情結”上,因為明清兩朝的陶人雖眾,但留名史籍者仍相對稀少,其可信的傳世遺器更是有限,有些史料記載的陶人如時朋、董翰、趙梁、袁錫等,甚至名滿天下的惠孟臣、惠逸公。事實上迄今為止沒有一把是經科學鑒定確認無疑的標準器,因此奉勸喜愛紫砂壺的朋友,千萬不要“按圖索驥”、“對號入席”以免吃虧。
除了少數的無款茶壺外,大部分紫砂器上都有款識,《通雅》:“款,陰字凹入;識,陽字凸起。”紫砂款識以內容分,有紀年款、堂名款、吉語款、詩詞款和陶人款等。部位有底款、墻款、肩款、腹款和蓋款等。所用書體正、草、隸、篆均有。這些刻、印、劃在砂壺表面起裝飾作用的文字,都可用以表明此器的年代、制作者、裝飾者和訂制者等信息,自然是斷代認識上應當借鑒的依據之一。
印章是千年來,中國人借以征信的主要憑借,即使在科技發達的今日,印鑒仍被廣泛運用與信賴。在紫砂壺的鑒偽上,印款雖不能全然判定器物的真偽,但卻是最重要的參考之一。在基礎工作上,當然要先從可靠的標準器上著手,先熟悉每個作者常用章款的形式,這個工作可借助較可信的紫砂圖冊上的書面資料。遇有砂壺要鑒識前,可先查一下,大凡看到不曾在各書冊上出現過的章便應先提高警戒,這雖有可能是遺珠之憾的真品(尤其是許多明清古壺均尚未被收入著錄),但更多時候是仿偽者不愿費心仿刻原章而作的“創新之舉”。
至于那些“似是而非”的章更要小心,例如篆文的曲線大同小異、印面布局疏密有細微變異等,幾乎都是仿刻者居多,因為鮮有陶人會使用兩枚極為相似的印章,尤其是壺底大章與蓋款小章兩者均“似是而非”時,更違常理。甚至那些看來似乎完全一樣的印章,仍有可能是以翻模法翻制的,對此,如果手邊有真品,可用標尺精確測量每顆印款的尺寸。凡是相同的印文,尺寸卻比別人小10%以上者,肯定為翻制印。這是因為鈐印手續需于坯體尚含水分的“半硬狀態”下執行,而自此時的工作濕度到燒成出窯,坯身會有12%~14%的收縮(視坯身摻砂量的多少成反比),若是朱泥坯收縮率更達16%~17%。在這不可抗拒的物理特性下,仿偽者若要顧及尺寸而把印面刻大,則不易形似;反之,顧了形似,則失了尺寸。總之,以印款鑒別的角度來說,“不怕不識貨,只怕貨比貨”。
至于壺身的書法題刻,據有些書上所載,“明代書體都為楷書,到了清代早期楷書、篆書并用,而后期則以篆書為主。”但這仍僅供參考,尤其是明末清初常見的書法署款風格,在鑒別上的參考意義并不大,因為昔時陶人未必都能自制、自署又自刻,名陶人如時大彬也是成名后才能“運刀成書”自署款識,而名家李茂林更只是“殊書號記而已”(見《陽羨茗壺系》)。而且此類題刻的字樣可以被反復拓刻、組合、補題,最重要的是,大多數的史書均載明,此時期的款識多有“晉唐風格”,鑒賞家知道,仿古者也同樣知道,此點反而是真偽砂器皆備的共同特征了。
蔣蓉在回憶昔時在上海仿古所說的“隔壁是一個刻圖章的藝人,也是上海老板請來專門刻時大彬、陳鳴遠等的圖章。”依個人推測,此人應不只是刻刻圖章而已,否則全套仿古印章十天、半個月也就刻完了,無須多雇一個人,徒增口雜泄密之機。較有可能的是,此人除了精通金石篆法還應善書“晉唐風格”的蠅頭小楷,并且擅長以鋼刀刻出秀挺俊雅的款識,當隔壁的陶人制好生坯,“上海老板”便會授意此人在坯上落以“晉唐風格”的款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