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油膩 葷油、肥肉、煎炸食品、乳制品(奶、酥、酪)等,為脾濕或痰濕患者所忌。
4.腥膻 海魚、無鱗魚(平魚、巴魚、帶魚、比目魚等)、蝦、蟹、海味(干貝、淡菜、魚干等)、羊肉、狗肉、鹿肉等。為風熱證、痰熱證、斑疹瘡瘍患者所忌。
5.辛辣 蔥、姜、蒜、辣椒、花椒、韭菜、酒、煙等,為內熱證患者所忌。
6.發物 指能引起舊疾復發,新病增重的食物。除上述腥、膻、辛辣等食物外,尚有一些特殊的食物,如蕎麥、豆芽、苜蓿、鵝肉、雞頭、鴨頭、豬頭、驢肉等,為哮喘、動風、皮膚病患者所忌。
3.油膩 葷油、肥肉、煎炸食品、乳制品(奶、酥、酪)等,為脾濕或痰濕患者所忌。
4.腥膻 海魚、無鱗魚(平魚、巴魚、帶魚、比目魚等)、蝦、蟹、海味(干貝、淡菜、魚干等)、羊肉、狗肉、鹿肉等。為風熱證、痰熱證、斑疹瘡瘍患者所忌。
5.辛辣 蔥、姜、蒜、辣椒、花椒、韭菜、酒、煙等,為內熱證患者所忌。
6.發物 指能引起舊疾復發,新病增重的食物。除上述腥、膻、辛辣等食物外,尚有一些特殊的食物,如蕎麥、豆芽、苜蓿、鵝肉、雞頭、鴨頭、豬頭、驢肉等,為哮喘、動風、皮膚病患者所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