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宗罪:杜絕冒險
孩子要下河游泳,成人不是教會他怎樣在水中保護自己,而是簡單地拒絕——理由當然是危險。孩子要登高也不被允許,當然也是由于安全的原因。
孩子都十多歲了,還不敢一個人到門口去買東西,因為大街上是危險的。不會自己削蘋果,因為刀子是危險的。二十歲的孩子還不會開火做飯,因為煤氣是危險的。
是啊!現在的社會有些亂,出門有危險,在家也不安全。但就這樣一直抱著,他們又如何能長大呢?一點點危險都不能經歷的孩子肯定是平庸的。危險處處存在,躲是不能解決問題的,關鍵是要教會孩子識別危險,處理危機。
第五宗罪:不遵守法規功德
孩子自己過馬路很少會去闖紅燈。孩子騎車也會規規矩矩地在自行車道里行駛。孩子在幼兒園的時候就背“紅燈停,綠燈行”的口訣。可是當他們跟父母一起上街的時候,總是被大人拉扯著不走人行橫道,不走地下通道,也不走人行天橋,而是翻欄桿、橫穿馬路。大人的借口是我忙,趕時間。殊不知這一刀讓孩子體會到:規則是可以不遵守的,自己的利益大于規則的嚴肅性。很多人開車時帶著孩子,腦子里沒有交通規則,眼睛里沒有交通標志,在街上橫沖直撞,非得看到警察叔叔才收斂一些。這就教會了孩子:人治大于法制。在法規的執行者看不見的情況下,可以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肆意踐踏法規。
第六宗罪:以善小而不為
以惡小而為之 第六宗罪:以善小而不為 以惡小而為之 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我們不愿意帶著孩子去為災區捐獻衣物,因為我們交過稅了,那是政府的事。我們不給街角的乞丐一點施舍,因為他們骯臟。
當孩子想給交不起學費又體弱多病的同學捐款時,你問,是不是學校規定必須這樣做的?還會問,規定少捐多少?你在一點一點砍去孩子善良的本性。買東西時別人多找了錢,你拖著孩子快速離開。同事得罪了你,你指使孩子偷偷拔掉他自行車的氣門芯。家里做飯少幾棵大蔥,你不去找鄰居借,而是叫孩子到走廊去“拿”幾根。你又一點點地在孩子身上播種著惡行的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