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容、整容前要分清醫療美容和生活美容的概念。”馬繼光提醒廣大愛美人士,只要動用了醫療器械,醫療藥品,對人群進行了侵入性的治療,如針灸減肥、抽脂瘦身等都屬于醫療行為。而使用化妝品、保健藥品來進行皮膚的護理或按摩則是生活類美容,則不需經過衛生部門審批。
在國家嚴格規定的前提下,為什么部分生活美容院敢于肆無忌憚地從事醫療整形項目?某大型美容院負責人周女士先生揭露了生活美容院從事醫療整形項目的幾大誘因。
首先,從心理學角度分析,在美容院工作人員與顧客通過皮膚上的接觸,容易拉近雙方的心理距離并產生信任感。于是,當工作人員有意“引導”顧客做一些整形項目的建議時,有些顧客很容易掉入生活美容院超范圍經營醫療整形項目的圈套中。
其次,生活美容院的經營由工商部門負責監管,其是否超范圍經營的鑒定則由衛生部門完成。而衛生部門只對在衛生局注冊的醫療整形醫院進行監管,對超范圍經營的生活美容院由于沒有注冊,衛生部門也無權管理生活美容院的超范圍經營。這種違規行為,游走于工商部門和衛生部門雙管雙不管的“安全”地帶,超范圍經營只要不出事故,經營風險就很小。
第三,廣告誘惑。據了解,現在很多美容院利用媒體廣告宣傳頻打“擦邊球”,引用一些新的詞匯混淆視聽,如“3D曲線動感羽毛眉”“三維像素神奇光療”。非法廣告的盛行,意味著這類廣告的監控卻是缺失的,為數不少的消費者都是看到廣告,心動不已走進了沒有醫療資質的生活美容院。
認清資質小心被“整”
“由于整形美容業中個別惟利是圖的經營者和醫師的一系列不規范行為,近年來發生的醫患糾紛屢屢見諸報端,不少愛美者受此影響,棄近求遠選擇去國外整容,造成了本土美容整形行業客源外流的情況。”在日前舉辦的“健康整形、理性擇醫”研討會上,中國醫學科學院整形外科醫院國貿門診部丁小邦博士分析指出,10年中,平均每年因美容整形毀容毀形的投訴近2萬起,10年間已有20萬張臉被毀掉。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大家對整形知識的局限以及對自身條件的認識不足,一味地追求高于自身條件的手術,甚至模仿“明星臉”整形;另一方面部分非正規醫療機構一味地追求經濟利益,夸大整形療效,誤導患者,致使患者在其游說下匆忙做出整形的決定。
布仁認為:預防被“整”,必須要做到知己知彼。“知己”:求美者要清楚自身條件,有一個健康的整形心態;“知彼”:在選擇整形機構時,詳細了解整形機構的資質、手術醫生資質。“根據規定,只有經過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整形美容醫院才能實施醫療整形手術,同時施術者應具備《執業醫師資格證》和整形美容臨床專業經驗。”布仁強調。
另外,馬繼光認為,加大宣傳讓更多的群眾弄清楚生活美容和醫療美容的區別,引導求美者到正規醫療美容機構接受服務,這是目前減少整形美容糾紛的一條有效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