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包裹 用包裝物包尸體頭部,后用覆蓋物包整個尸體,或裝入塑料袋扎口。有條件時可用標準化的專用尸袋。
3.捆緊 包裹后的尸體好捆三道(頭、腰、腿部),便于移運和以免尸臭散發。
4. 運出 要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專用車輛,將包捆后的尸體及時運走,避免在市區內影響環境。在尸體裝車前,要先在運尸車廂墊一層砂土或塑料布,防止污染車廂。
5. 埋葬 在市區外選擇好埋尸地點,在不影響市容環境和不污染水源的條件下,將尸體深理地下1.5~2m(米),上面加蓋土壤和石灰。原臨時埋在市區內的尸體,一律重新挖出并移運市區外的合適地點進行二次埋葬,以改善市區的環境衛生面貌。
傳染病控制
1. 重建疾病監測系統。監測的內容包括法定報告的傳染病,人口的暫時居住和流動情況,其他主要疾病發生情況,嚙齒動物和媒介生物的數量等。
2. 重建安全飲用水系統。
3. 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做好媒介控制。
4. 及時發現和處理傳染源,加強病人的隔離、治療,做好疫點(疫區)的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工作。
5. 落實應急計劃免疫。
健康教育
應組織編印衛生宣傳資料,宣傳災后飲用水衛生、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傳染病防治等應急措施及要求,充分利用大眾媒介(如廣播、電視、報刊等)和多種形式(黑板報、宣傳畫、演出、講課等)宣傳災后衛生防病知識,力爭提高災民的衛生知識知曉率的衛生行為形成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