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8大危險因素
●家族和遺傳史:乳腺癌常有家族的聚集性,在一級親屬(如母親、姐妹、女兒)中有乳腺癌病史的婦女,發生乳腺癌的機會比正常人高2倍~5倍。故有家族和遺傳史者應每年去大醫院進行專科體檢。
●月經因素:初潮年齡小于13歲者發生乳腺癌的機會比初潮年齡大于17歲者增加1倍~2倍;經期持續時間超過45年的,危險性增高。高濃度雌激素是公認的誘發乳腺癌的危險因素。
●生育因素:一次正常的懷孕、生產及哺乳后,對內分泌的良好刺激。可使乳腺組織發育完善。從而降低腫瘤的發生率。第一次生育在35歲以后與第一次生育在20歲之前婦女相比,其患乳腺癌的風險增加3倍。
●哺乳因素:產后正常哺乳可促進乳腺組織發育完善,降低乳腺癌的發生。研究表明,哺乳總的時間愈長,發生乳腺癌的危險性就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