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的治療
藥物治療
抗結核化學藥物治療對控制結核病起決定性的作用,合理的化療可以使病灶消滅,終達到痊愈。世界衛生組織將抗結核藥分為五組。初治結核病通常選用第一組藥物,耐藥結核病或者因過敏、毒副反應不能耐受一線藥物的可能需要選用其他幾組藥物。抗結核治療原則可總結為10個字:早期、 聯用、適量、規律、全程。>>>中醫藥方治療肺結核
一、早期 肺結核早期、肺泡內有炎癥細胞浸潤和纖維素滲出,肺泡結構尚保持完整,可逆性大。同時細菌繁殖旺盛,體內吞噬細胞活躍,抗結核藥物對代謝活躍生長繁殖旺盛的細菌能發揮抑制和殺滅作用。早期治療可利于病變吸收消散不留痕跡。
二、聯合 無論初治還是復治患者均要聯合用藥、臨床上治療失敗的原因往往是單一用藥造成。聯合用藥必須要聯合二種或二種以上得藥物治療,這樣可避免或延緩耐藥性的產生,又能提高殺菌效果。既有細胞內殺菌藥物又有細胞外殺菌藥物,從而使化療方案取得佳療效,并能縮短療程,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浪費。
三、適量 藥物對任何疾病治療都必須有一個適當的劑量,這樣才能達到治療的目的,又不給人體帶來毒副作用。幾乎所有的抗結核藥物都有毒副作用,如劑量過大,血液的藥物濃度過高,對消化系統、神經系統、泌尿系統、特別對肝腎可產生毒副反應。劑量不足,血液濃度過低,達不到抑菌、殺菌的目的、易產生耐藥性。所以一定要采用適當的劑量,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用藥。>>>治療肺結核的偏方6
四、規律 一定要在專科醫生指導下規律用藥,因為結核菌是一種分裂周期長,生長繁殖緩慢殺滅困難大的頑固細菌。在治療上必須規律用藥,如果用藥不當,癥狀緩解就停用,易導致耐藥的發生,造成治療失敗。
五、全程 所謂全程用藥就是醫生根據患者的病情判定化療方案,完成化療方案所需要的時間,全療程半年到一年左右,耐藥結核病療程更長。
因此,要想徹底治療肺結核必須遵循以上五個原則、早期、聯合、適量、規律、全程、才能確保治療有效、徹底。
手術治療
對于大于3cm的結核球與肺癌難以鑒別的,復治的單側厚壁纖維空洞、長期內科治療痰菌持續陽性的,或單側損毀肺伴支氣管擴張的,或反復咯血的、支氣管胸膜瘺、結核性膿胸經內科治療無效的,也可考慮手術。
結語:肺結核病的治療不是那么容易的,主要的還是看患者自己的護理,只要患者有顆平常心,不亂想病情就會很快的控制,如果每天都生活在恐懼之中,那即使病治好了心病也無法治好。后損害的還是患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