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的治療
一、化療方法
化療原則從流行病學方面,化療的主要作用在于縮短結核病傳染期、降低死亡率、感染率和患病率。對于每個病人,則為達到臨床和生物治愈的主要措施。合理化療是指對活動性結核堅持早期、聯用、適量、規律和全程使用敏感藥物的原則。臨床上有結核毒性癥狀、痰菌陽性、X線病灶具有炎癥成分,或是病灶正在進展或好轉階段,均屬活動性肺結核,是化療的適應證。對硬結已久的病灶則不需化療。對于部分硬結、痰菌陰性者,可臨床觀察一段時間,若痰菌仍陰性,X線見病灶無活動表現、無明顯結核毒性癥狀者亦不必化療。>>>治肺結核妙方
“常規”化療與短程化療以往常規使用異煙肼、鏈霉素和對氨水酸鈉12-18個月治療結核病,習慣稱為“常規療法”。但由于療程太長,病家常不能堅持全程而影響療效。自發明利福平以來,化療效果有很大改進。現在聯用異煙肼、利福平等2個以上殺菌劑,具有較強殺菌(對A菌群)和滅菌(對B、C菌群)效果,可將療程縮短至6-9個月(短程化療),而療效(痰菌陰轉、病灶吸收)和復發率均與“常規化療”同樣滿意。
二、對癥治療
毒性癥狀結核病的毒性癥狀在有效抗結核治療1-2周內多可消退,不需特殊處理。對于干酪性肺炎、急性粟粒型肺結核、結核性腦膜炎有高熱等嚴重結核毒性癥狀,以及胸膜炎伴大量胸腔積液的病人,應以臥床休息及使用抗結核藥物為主。有時毒性癥狀過于嚴重,或胸腔積液不能很快吸收,可在使用有效抗結核藥物的同時,加用糖皮質激素(常用潑尼松,每日15-20mg,分3-4次口服),以減輕炎癥和過敏反應,促使滲液吸收,減少纖維組織形成和胸膜粘連的發生。毒性癥狀減退后,潑尼松劑量遞減,至6-8周停藥。糖皮質激素并無制菌作用,而能抑制機體免疫力,單獨應用可促使結核病變擴散。此激素對已形成的胸膜增厚和慢性胸腔積液并無作用。因此,必須在有效的抗結核藥治療基礎上應用。>>>獻給世界結核病日食療
三、手術治療
近年來外科手術在肺結核治療上已較少應用。對于大于3cm的結核球與肺癌鑒別困難時、復治的單側纖維厚壁空洞、長期內科治療未能使痰菌陰轉者、或單側的毀損肺伴支氣管擴張、已喪失功能并有反復咯血或繼發感染者,可作肺葉或全肺切除。結核性膿胸和(或)支氣管胸膜瘺經內科治療無效且伴同側活動性肺結核時,宜作肺葉-胸膜切除術。手術治療禁忌證有:支氣管粘膜活動性結核病變、而又不在切除范圍之內者;全身情況差或有明顯心、肺、肝、腎功能不全者。
結語:肺結核是嚴重威脅人類生命健康的疾病,并且每年都會有很多人感染肺結核,肺結核的潛伏期長導致不容易被人發現,一但感染上早期根本發現不了,這也是為什么要開展肺結核預防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