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存在這樣的誤區,覺得婚前檢查只要女方去做檢查就可以了。婚檢是兩個人共同的事情,不是查某一個沒有問題就可以的,因為未來出生的孩子是遺傳父母雙方的基因,有一個患有病癥都可能會傳染給嬰兒。
人人心中都有一個對未來愛人的大致輪廓,一般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外在的硬件,包括:年齡、身材、相貌、外在氣質、健康等;二是內在的軟件,包括:工作、內在品質、教育程度、家庭背景等。硬件給對方帶來很大的心理滿足,軟件則給婚姻提供經濟基礎和物質保障,兩者共同影響著雙方的幸福感和婚姻的質量。人總是理性的,總是在自身客觀條件的約束下選擇合適的對象,以實現婚姻幸福的大化,而幸福大化的一個基本的保障——健康則又要由婚檢來保障。下面是婚檢所區分的四個“門檻”:
一.下列三種情況者應暫緩結婚
1.性病、麻風病未治愈者;
2.精神病處于發病期間者;
3.患某些傳染病:霍亂、傷寒、鼠疫、白喉、乙腦、脊灰、狂犬病、肝炎等。
二.下列情況可以結婚,但不能生育
1.一方患有嚴重的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
2.雙方患相同嚴重的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
3.一方患有嚴重的多基因遺傳病。
三.下列兩種情況者不能結婚、生育
1.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2.男女雙方均罹患無法治愈的精神病或重度智力低下者。
四.下列兩種情況,應勸阻婚育
l.影響性功能的生殖器缺陷,可以矯治者,應先治療后結婚;無法矯洽者,應勸阻。
2.患有嚴重的臟器疾病或惡性腫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