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法
手法:用拳背、掌根、掌側小魚際、指尖或器具叩擊體表,稱擊法。
用力快速、短暫、垂直向下,速度均勻而有節奏。
作用:本法具有調和氣血、安神醒腦、消除疲勞的作用。拳擊法常用于腰背部;
掌擊法常用于頭頂、腰臀及四肢部;側擊法常用于腰背及四肢部;
指尖擊法常用于頭面、胸腹部;棒擊法常用于頭頂、腰背及四肢部。
拔伸法
手法:固定肢體或關節的一端、牽拉另一端的方法,稱拔伸法。
用力應均勻持續,忌用暴力。可用于頭頸部、肩部、腰部、腕部及手指。
作用:本法具有整復錯位、矯正畸形、增大關節間隙、減輕壓迫刺激的作用,常用于扭錯的肌腱和移位關節的整復。
手法的要求
1、持久:指操作手法要按規定的技術要求和操作規范持續作用。
保持動作和力量的連貫性,并維持一定時間,以使手法的刺激積累而能產生良好的作用。
2、有力:指手法刺激必須具有一定的力度,所謂的“力”不是指單純的力量,而是一種功力或技巧力。
而且這種力也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要根據對象、部位、手法性質以及季節變化而變化。
3、均勻:指手法動作的幅度、速度和力量必須保持一致,既平穩又有節奏。
4、柔和:指動作要穩、柔、靈活,用力要緩和,力度要適宜,使手法輕而不浮、重而不滯。
5、滲透:指手法作用于體表,其刺激能透達至深層的筋脈、骨肉甚至臟腑。
應該指出的是,持久、有力、均勻、柔和、滲透這五方面是相輔相成、密切相關的。
持續運用的手法逐漸降低肌肉的張力,使手法功力能夠逐漸滲透到組織深部,均勻協調的動作使手法更趨柔和,而力量與技巧的完美結合。
則使手法既有力又柔和,達到“剛柔相濟”的境界,只有這樣,才能使手法具有良好的“滲透”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