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活球”期間運動員的身體、球拍(不論是否握在手中)或穿戴的其它物件觸及球網、網柱、單打支柱、繩或鋼絲繩、中心帶、網邊白布或對方場區以內的場地地面。
8、還擊尚未過網的空中球(過網擊球)。
9、除握在手中(不論單手或雙手)的球拍外,運動員的身體或穿戴的物體觸球。
10、拋拍擊球時。
11、比賽進行中,運動員故意改變其球拍形狀。
2.一局
(1)每勝1球得1分,先勝4分者勝1局。
(2)雙方各得3分時為“平分”,平分后,凈勝兩分為勝1局。
3.一盤
(1)一方先勝6局為勝1盤。
(2)雙方各勝5局時,一方凈勝兩局為勝1盤
4.決勝局計分制
在每盤的局數為6平時,有以下兩種計分制。
(1)長盤制:一方凈勝兩局為勝1盤。
(2)短盤制(搶七):決勝盤除外,除非賽前另有規定,一般應按以下辦法執行。
A.先得7分者為勝該局及該盤(若分數為6平時,一方須凈兩分)。
B.首先發球員發第1分球,對方發第2、3分球,然后輪流發兩分球,直到比賽 結束。
C.第1分球在右區發,第2分球在左區發,第3分球在右區發。
D.每6分球和決勝局結束都要交換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