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年來地溝油話題的愈演愈烈,使得地溝油事件被曝光,前段時間更有媒體報道了湖南省向地溝油里添加化學物質讓其散發出了豬油的味道,以此來混淆視聽,蒙蔽消費者。下面請跟隨小編一起來看看這件地溝油事件的始末。
2012年10月17日,湖南省常德桃源縣人民法院對公安部掛牌督辦的湖南特大制售地溝油案進行公開宣判: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吳長松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并處罰金400萬元;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向平、吳長青、張桂華等14名同案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零6個月至緩刑1年不等,并處罰金240萬元至8萬元不等。
宣判后,《法制日報》記者就此案的偵破情況采訪了常德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辦案民警,就此揭開這個特大利用地溝油制售食用油案的內幕。
地溝油加工廠浮出水面
2012年4月15日,常德市公安局鼎城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桃源陬市鎮崇慶村的吳長松購買餐廚垃圾和動物內臟等,利用地下煉油廠大肆煉制地溝油,經精加工后批發銷售給鼎城區武陵鎮和益陽、岳陽、張家界、湘西等地市的糧油批發商店和酒店餐館。
民警偵查發現,吳長松的地下煉油廠設在當地一所廢棄小學里,廠房占地面積近10多畝,四周密林遮蓋,極為隱蔽。
自2006年開始一直從事生產、銷售食用油。該廠系無廠名、無證、無照的地下工廠,現有日生產能力8噸食用油的精煉生產流水線兩條、大型儲油罐4個以及生產所需的冷凍庫一個。
2012年6月11日,常德市公安局就前期工作掌握的案情,向湖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和公安部進行了專題匯報。鑒于此案涉及多個省市,涉案金額巨大,性質十分惡劣、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公安部經偵局決定組織打擊湖南常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集群戰役。
經進一步調查核實,吳長松的進貨渠道涉及陜西、湖北、山東、江西、重慶和河南等省市,銷貨渠道則主要涉及到湖北和湖南的常德、益陽、長沙、張家界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