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球類游戲是通過一定形式的身體活動,達到健身強體的目的,其健身功能是在游戲中體現出來的。在人類的原始時期,游戲作為一種娛樂活動,大多是順應教育后代的需要,由于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人們在游戲中不僅要進行身體活動,同時要滿足精神和心理方面的追求。籃球運動的發明者初提出的身體、心理和精神達到佳水平的目標。反映了當時人們對籃球運動健身功能的認識,即全面、系統、協調的鍛煉全身。
籃球運動這一項目屬于非周期性的運動項目,與周期性運動項目重復某一動作相比較,籃球運動的技術動作更加復雜、多變,能夠全面發展人的走、跑、跳、投等基本能力,使人體的素質得以全面、均衡地發展。籃球運動還能夠提高人體感受器官的功能,提高分配和集中注意力的時間、空間的感覺能力和定向能力。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諸如電腦操縱、車輛駕駛等對人們技能的要求越來越高,上述能力的發展日顯重要。
同時,現代籃球運動對發展體能也是有其重要的意義;作為一項體育活動,就必定有較大的抗運動負荷的代謝能量,而籃球運動具有對運動負荷進行調整的作用,如:改變籃球的健身功能性,在校園內經常開展的“斗牛”、“半場三對三比賽”、“全場五對五的比賽”,運動者可根據自身的需要進行運動項目規則的調整。籃球在比賽中,攻守雙方都有一定的主動權,以對比賽節奏進行控制,調節運動過程中的負荷量。
另外,籃球之所以并不是一種符合太多的運動,還在于它具有休息的時間。籃球比賽再激烈,中間也會留出一點的休息時間,從而讓人體得到恢復。其次,科學的研究因為已經表明,籃球并不是一種強度非常大的運動。這也是籃球能夠成為廣受歡迎的一種運動的原因。
高校籃球的娛樂性
欣賞是一種精神生活,要實現鍛煉身體的目的,就必須親身參與進來這項運動。經常參與籃球運動的人在日常的待人接物、工作、學習、生活狀態都有所不同。籃球運動過程提供了在規則允許的范圍內盡情發揮個人智慧和才智。
在籃球運動中,運動者表現出來富有創造性的、機智靈活的運動行為被認為是運動智慧。從本質上看,每個人都有發揮個人智慧的自我表現欲望,這種欲望在日常狀態下往往是難以實現的,從事籃球運動可以滿足人們的這方面的心理需求,達到在籃球運動中所體驗到的“暢快感”。
結果的不確定性使運動者全身心地投入到籃球運動之中,籃球比賽的過程受多因素的影響,使得比賽的過程和結果都具有不確定性。我國學者盧元鎮認為“結果的不確定性允許了偶然性的存在,促進了競爭性,使運動過程具有文學性、情節性”。籃球運動的過程就是一個不斷變化和創新的過程,在多次運動中,不會出現運動行為和結果的簡單重復,運動者在籃球運動中可以不斷體驗創新的樂趣。
籃球運動發明之初就明確提出該運動是一項文明的運動,規則的改變(如身體接觸程度的界定)即是在不斷規范著人們的運動行為,以符合文明運動的需要。通過規則的界定和長期運動實踐中所建立的公認的行為準則,籃球運動在形式和內容上都體現了公平、合理、平等原則,從事籃球運動可以陶冶情操、享受運動,實現崇高的心理追求。智慧、創新、文明、樂趣為籃球運動的參與者提供了良好的心理儲備和體驗。同時,也可以培養高校中的大學生交際、應變、組織的能力,進行全面的素質教育。
高校籃球運動的“三性”合一的改革
高校體育的教育目標是以全面發展學生的身體素質,增強學生體質,使其具有一定運動能力來自覺鍛煉身體,自主調節情緒,充分體現“以人為本,全面發展”的當今社會教育主流。
籃球運動的創始人美國的奈·史密斯博士早在1891年發明的這種男女老少皆宜的體育游戲。
經過一百多年的發展演變,當今我們在競技場上看到的籃球運動已并非是人人都能參與的競技運動,它嚴格的規則、高難的技戰術使常人“望球莫及”。這并非是奈·史密斯的“初衷”,這是因社會發展,文明進步的結果。
這就需要我們從為全體大學生的鍛煉身體的角度出發,合理地、有針對性地充分利用籃球運動的特點,剔除那些限制籃球運動普及的人為因素,把籃球運動的“三性”提升到一個更高的階段。
其實任何一項競技運動,追根溯源,都是從民間的游戲發展起來的,都是隨著參與者的增加,隨著競爭性的增強而不斷改進著游戲規則,逐漸演變成今天的競技體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