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分傷者可出現植物神經功能紊亂,表現畏情緒不穩,易激動,不耐煩,注意力不集中、耳鳴、心悸、多汗、失眠或者惡夢等。
只要具備上述五條,腦震蕩的診斷才可以確立。
在這五個條件中,應特別強調頭部外傷史,這是首要條件;
第二個重要條件是必須具備意識障礙,即所提出的短暫原發性昏迷。
原發性昏迷是指傷后立即發生的昏迷,而不是事故或案發以后的昏迷,也不是平常人們說的所謂受傷時由于疼痛難忍而“昏迷”。
如鄭某某,被他人打傷前額和后枕之后倒地,即所謂“昏迷”,查:體溫36.4℃,呼吸24次/分,脈搏72次/分,血壓20/12kpa,入院時神志“模糊”。
在清創縫合過程中逐漸清醒,無惡心、嘔吐,有頭暈、頭痛,雙瞳孔等圓等大,生理反射正常,頭顱X 光照片正常,腦電圖正常,腦血流正常。
當地醫院診斷為“腦震蕩”。
筆者通過詢問傷者和查閱案卷后,發現傷者鄭某某傷后1 分鐘,由于疼痛難忍,雙手抱頭倒地并不斷說:“不要打了,我認輸了”。
之后就不出聲,如再出聲或觀看就被打得更加厲害;聽到警笛聲,又倒地。
傷后約2 分鐘,公安人員趕到把傷者送往醫院治療,途中傷者不斷地說要抓某某,基本能述說受傷經過,傷前哪一個口袋里有人民幣13.5元;
那個口袋里有鑰匙幾條,是什么形狀大小的,都記得一清二楚,加上傷后無惡心、嘔吐,神經系統檢查又是陰性體征,重要的是無原發性昏迷和逆行性遺忘。
所以上述“腦震蕩”的診斷不成立。
因此,腦震蕩的法醫學鑒定關鍵在于診斷的確立,其中關鍵的是“昏迷”的確立。
臨床醫生對“昏迷”的確立帶有主觀性,往往不加詳細詢問就輕易認為有“昏迷”,而作出“腦震蕩”的診斷。
在法醫學鑒定時,要特別注意證實是否有“昏迷”或逆行性遺忘,不能直接將臨床醫生所出具的診斷作為證據使用。
對于傷者要親自詢問受傷經過,并且進行系統的神經學檢查。
由于醫學知識的普及,大部分人都知道腦震蕩的臨床癥狀,為了防止人為的或偽裝的述說腦震蕩的癥狀,法醫工作者必須親自詢問傷者和旁證者,詳細查閱案卷和了解案情,并要求委托單位提供證明材料,抓住關鍵的問題待取得客觀的證據后,再全面地、科學地分析、綜合,遇到疑難案例,要與有關專家共同研究和分析方可作出鑒定結論。
總結:經過上述的講解,大家對腦震蕩有了了解,也知道了腦震蕩的診斷,在日常生活當中,患者要注意安全,盡量避免不必要的傷害,大家要注意小兒剛會走路的時候,很容易出現問題,父母要注意孩子的安全,以免孩子受到傷害哦,如果您還想了解腦震蕩,請閱讀下面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