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有專家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保質期不等于后可食用時間。在保質期過后,一些食品從安全性角度仍是可以食用的,但它的品質可能有某種程度的下降。如冷凍食品過期后,致病菌可能沒有超標,煮后吃下去也沒有造成不良反應,但由于存放時間太長,風味、口感已經發生了一些變化,味道不新鮮,維生素含量也有下降,脂肪可能發生輕微氧化。
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營養學教授厲曙光則認為,過期食品究竟能不能繼續使用,要看標準怎么定。在家中吃了變質食品,相比健康的青壯年,“老弱病殘孕”等高危人群更容易出現不良反應。
對此,陳祖輝表示,過了保質期的食品,就意味著不能再食用了,根本就沒有“后可食用時間”這一概念。“這就好比機器過了保質期,雖然也能用,但是風險加大了。”他建議,大家不要食用過期食品,即使在保質期內的食品由于包裝打開或者儲存不當,也可能縮短保質期,大家要格外注意。
科學松鼠會成員云無心曾撰文指出,每一種食物都有多種屬性,比如外觀、顏色、口感、味道、安全性等。當我們說一種食品“合格”的時候,指的是它在各方面都符合我們的要求。或者說,各方面都符合食品生產者對消費者的承諾。有時候,食品過期可能只是外觀不那么誘人,或者口感沒有那么好……這樣的食品,也還是能吃的。不過問題在于,它也完全可能是致病細菌數量很多了,吃了生病的可能性增高了。而且,你無法判斷它發生了什么變化。
云無心表示,“過期食品能不能吃”的問題,答案就是:吃了不一定會出問題,但是出問題的可能性升高了。比如說,在保質期內,10000個之中難得有1個存在安全問題,真讓你碰上了可以向廠家索賠。而過了保質期,100個之中可能也有99個是沒有問題的,只是如果你碰上了另外的那1個,就只好愿賭服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