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在韻律操中的價值
藝術體操又稱韻律體操。它的特點之一,就是所有動作都是在音樂伴奏下進行的。因此,它和音樂是血肉相連的關系。在音樂伴奏下使動作具有旋律和節奏,間時,動作又恰當地表現音樂特色、旋律、節奏和力度等。所以說,藝術體操和音樂是不可分割的,音樂是藝術體操的靈魂、生命。
音樂是藝術體操的靈魂,是充分體現其韻律和節奏的主要的表現手段。一首優美動聽、與動作協調配合的樂曲,不僅能激發練習者的情緒,提高練習的興趣,主要的是能使藝術體操動作更富有感染力和表現力,對于初學者來說,音樂不是單純“節拍器”,而是通過聽音樂做動作,培養練習者的節奏感。同時,音樂還能有助于練習者合理地掌握動作技術。例如,學習彈簧步時,音樂可以幫助練習者體會彈性起伏的“力”的運用,這是任何節拍器和口令所不能替代的。
藝術體操是現代體育運動項目之一。個人項目音樂時間為1分15秒至1分30秒,超出或不足一秒扣0.05分整套動作音樂時間為2分15秒至2分30秒。超過或少于規定的時間,每秒扣0.05分。不足一秒不扣分。
扣分音樂編排不同音樂主題之間缺乏一致性動作結束時音樂突然中斷用不適宜的噪音伴奏與動作每個部分的特性缺乏和諧與動作每個部分的韻律缺乏和音樂是用音響為材料來表達情感的,而藝術體操則是用人體的動作來構成自己的形體美的,但它們都是博大精深的抒情藝術中絕不可分割的一對孿生姐妹。
因為音樂是藝術體操的靈魂,沒有這個靈魂,藝術體操寸步難行。而藝術體操則是音樂的具體化和形象化,所以說藝術體操在創作和表現的過程中,是完全離不開音樂的。
音樂在旋律、節奏、力度、音色、結構、氣質以及內在的沖力和樂音運動時對人的情感變化與人體運動的影響等方面,都對藝術體操的戰線有著不可缺少的氣勢和幫助,特別在節奏問題上,音樂和藝術體操就有著更多的“共同語言”。
日本音樂學家野村良雄說:“沒有節奏,任何音樂都是不能存在的,一般來說,凡是動的東西,是沒有不帶節奏的。”
藝術體操重要并鮮明的一個特點就是律動,而節奏又是律動的基礎,離開了節奏,韻律的動作就蕩然無存了。可以說,沒有離開節奏的音樂,也沒有離開節奏的藝術體操,節奏是音樂的根,也是藝術體操的根。我們說沒有旋律,離開音樂,但只要有節奏節拍,就可以練習藝術體操了。那么教學中對音樂的運作,把節奏訓練放在突出的位置上,就是很自然了。
用音樂伴奏的體育項目越來越多。音樂可使人的中樞神經興奮,使運動的各部位節奏化,對培養動作節奏具有特殊作用;音樂還可以改變運動員的心境,減少訓練的單調和枯燥,提高運動員自我調節能力,加快疲勞的消除;
1.韻律操的不同動作,將由不同的音調、力度、旋律、音速予以表現
選擇伴奏曲時,根據藝術體操的動作特點,一般選用4/4,3/4或2/4拍。快而突然的動作,音樂注重活潑、快速、力度對比強的音樂。緊張強烈的動作,音樂也要緊張;動作完成放松,音樂也要弱。
激烈而突然的動作要用不連貫的節奏、斷奏的音樂。動作節拍完整,音樂也不要用單拍。動作速度發生變化時,音樂要隨著速度的快慢而漸快漸慢相應變化,肌肉的緊張程度發生變化時,音樂伴奏的力度也要相應的發生變化,隨之漸強漸弱,動作要與音樂的呼吸相配合一致,以共同表現出動作韻律、節奏,使操有音樂的情緒美,音樂有操的流動感,以充分突出形體優美的表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