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在開始找球后的5分鐘之內不能找到球或者不能辨認這個球是自己的,則初始球視為遺失,這時暫定球成為使用中球。有這樣一種情況,球員找到了一個球,但是上面沒有任何標記,不能確認是自己的。
這時也視為遺失。這就是為什么規則推薦球員在球上做記號的原因了。
2.在到達初始球可能的地點之前,球員可以一直打暫定球。如果他在初始球可能的地點或比該位置更靠近球洞的地方對暫定球進行了擊打,則初始球遺失,暫定球成為使用中球。
3.同上述情況很相似。球員認為自己的球遺失在200碼處,因此對同樣是在200碼處的暫定球進行了擊打。當他走向果嶺的時候,發現初始球原來停在250碼處的沙坑中。
這時候他還可以用初始球進行比賽么?答案是否定的。因為球員已經在自己認為的初始球可能的地點對暫定球進行了擊打。而這與初始球實際上是在哪個位置無關。這點很多球員會忽略。
關于“暫定球”的案例還有很多,但是只要掌握基本的處置程序,注意應該注意的幾點要求,就一定不會走冤枉路,反而還能利用規則為自己省下不少桿數呢!
總結:看完文章在百碼內控制劈起球距離的技巧你們都學會了嗎?高爾夫指南:現在很多喜歡打高爾夫的人只是把高爾夫當成娛樂項目,并沒有那個想真正的去了解高爾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