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現代歷史上中醫存廢之爭
鴉片戰爭之后,西方醫學傳入中國,中醫藥學在中國的統治地位受到挑戰,雖然仍在國家的衛生保健系統中占有主導地位,但卻失去歷史上一統天下的優越感。在醫學界開始出現一種崇新排舊的傾向,中醫何廉臣曾評價說:“現在政府及各社會漸有揚西抑中之概,故東西接踵而至,留學歐美日本醫科之學生源源回國,將來新舊激戰,必然之勢,政府已有整頓太醫院改用西醫之說,中醫汲汲可危已可概見。”
辛亥革命之后,北洋政府大力推行西方醫學。北洋政府教育部于1912年11月頒布“醫學專門學校規程”和“藥學專門學校規程”,醫學科目48種,藥學科目31種,均無中醫藥學內容,完全將中醫藥學排斥在醫學教育系統之外,由此引發了中醫藥界爭取教育合法化的抗爭,各地輿論反應強烈。1913年,教育部公布“大學規程”、“醫學專門學校規程”和“藥學專門學校規程”,中醫藥學仍被排斥在國家正規教育之外。
1928年11月,國民黨政府衛生部成立。在1929年召開的第一屆中央衛生委員會議,通過了余云岫等人提出的“廢止舊醫以及掃除醫藥衛生之障礙案”,另擬“請明令廢止舊醫學校案”呈教育部,要求在全國禁止中醫中藥開業,禁止中醫辦醫院、辦學校,取締中醫書刊。這就是歷史上的“廢止中醫案”。此案一出,迅速在全國引起了聲勢浩大的反廢止請愿運動。雖然這次斗爭取得了勝利,但國民黨政府反中醫藥的基本政策卻沒有改變。
1933年6月,在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上,國民黨中央委員石瑛等人提出制訂《中醫條例》(草案),但是行政院長汪精衛卻反對該提案,認為“中醫言陰陽五行,不懂解剖,在科學上實無根據;至國藥全無分析,治病效能渺茫”,主張“凡屬中醫應一律不許開業,全國中藥店也應限令歇業。以現在提倡國醫,等于用刀劍去擋坦克車”,致使該提案被壓制兩年之久。直到1935年,經過馮玉祥等人的再次呼吁,《中醫條例》才于1936年1月頒布。但是,《中醫條例》中仍然存在許多歧視、排斥中醫藥的內容,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中醫藥的發展問題。
抗戰勝利后,在抗戰中曾發揮巨大作用的中醫藥學受壓迫的狀況仍無改觀。各省的救濟物資不發給中醫藥業;一批中醫學校被勒令停辦;衛生行政會議決議嚴禁中醫使用西藥;設立審查國醫資格委員會,在不公正的審查制度下,絕大部分中醫無法繼續營業;規定中醫大夫一律稱“醫士”不得再稱“醫師”,種種限制中醫藥發展的手段,不一而足。
可見,在新中國成立前,中醫藥事業一直處于備受政府歧視和排斥的地位,中西醫之間的隔閡、重西抑中的矛盾不斷激化。之所以會對中醫藥學是否屬于科學,該不該保護、繼承和發展的問題進行社會大爭論,是因為中國在近現代社會發展中一直積貧積弱,一批具有西學背景、崇尚科學的醫生、知識分子和執政者認為中醫藥學缺乏科學依據,屬于封建醫藥,為了徹底地否定舊傳統、舊文化,就應該否定、批判中醫藥學,并通過在學校體制、國家醫療體制等領域驅除中醫藥學的影響和作用來達到讓中醫藥學逐漸消亡并為西醫所取代的目的。但歷史卻證明,這些做法超越了時代和傳統,脫離了中國的現實和國情,從而陷入了民族虛無主義和全盤西化的泥淖。其直接后果就是壓制了中醫藥學的健康、良性發展,延滯了國家衛生保障體系的完善和健全,影響了人民大眾健康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