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各種各樣的運動在人們的生活中,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些關于競技運動方面的一些相關知識,下面就來和小編一起來看看競技運動都包括哪些,以及每一種運動的重點是什么,現在就來和小編一起走進競技運動吧。
目錄
競技運動有哪些
競技運動即比賽性的體育活動。目前全世界通行的競技運動項目有田徑、體操、球類、游泳等數十項,各國還有自己的特殊項目,如中國的武術。
競技運動,即“比賽性的體育活動”。也稱競技體育。英文對應詞是Sport。盡管國外在廣義的理解上對Sport界定不盡相同,但是在狹義上卻相當一致,即“競爭性的身體活動”,“體育競技活動”。
學者們對這一概念進行了詮釋
1969 年美國體育社會學者 John. Loy 對競技運動的概念進行了深入剖析,他指出:競技運動是游戲的一種特殊形態( a specialized game) 。就活動本身而言,它是需要技能、謀略和運氣,依靠體能進行的競爭性的玩耍; 在組織層面上,它是制度化的游戲( institutionalized game) ,涉及到組織、技術、符號和教育諸維度; 在社會管理的維度上,它是一種社會設置( a social institution) ,參與各方在競技運動中有一定的秩序( sport order) ; 在社會參與層面上,它是一種社會場景 ( a social situation) ,不同的場景,各方參與的程度與方式各有不同。
英國學者 Kevin Hylton 和 Peter Bramham,將競技運動定義為:需要一定身體活動和身體練習的,由規則控制的競爭性游戲。
美國體育社會學者 J.Coakley將競技運動界定為:參與者在內外動機的激勵下參加的由完備而正式規則控制的身體性的競爭活動。
就邏輯關系而言,競技運動與玩耍、游戲一脈相承,具有玩耍和游戲的性質,是玩耍和游戲在規則制度和組織維度上的延伸。競技運動的游戲本質使它具有鮮明的內在價值,這與精英運動追求功利的外在價值多有不同。具體而言,競技運動的目標指向是活動參與者自身,而非高懸于活動參與者之上的運動成績。這決定了它與經營運動的區別,為其促進人自身的發展提供了可能。
需要特別指出,競技運動或競技體育,本身只是具有競技、比賽性質的體育活動,參與人數、形式等,均遠遠大于只由少數人參加,以爭取優異運動成績、挖掘體能極限為目的的“精英運動”(或“高水平競技運動”)。但在我國近年來形成的語言習慣中,經常將競技運動窄化為精英運動,這種誤用既帶來了理論上的模糊,也為實踐上削弱競技運動的群眾參與基礎埋下了隱患,故特在此辨析。但出于尊重語言習慣考慮,以下內容介紹仍以精英運動為主。
第一、隨著大型綜合性運動會的出現和群眾多方面的體育需要的產生,運動場館建筑也開始向綜合性和大型化方向發展。如20世紀初德國出現的侃倫運動場和柏林運動場,便包括有賽跑跑道、自行車及機動車跑道、跑馬場、曲棍球場和網球場地等。這一時期籃曲式、半圓式、尖圓式和四解形式等綜合運動場的出現,更標志著運動場設計已邁入現代階段。這類運動場一般都是以田徑跑道及其所包圍的足球場為主體構成部分。在這類新型的運動場設計中,德國人卡爾·迪姆設計的籃曲式運動場具優越性——跑道的直道較長,能充分利用場地面積,并利于曲段上的觀眾看比賽,因而被設計師們普遍采用。
第二、為適應俱樂部間和國家間比賽的需要,在統一比賽規則的同時,也對競賽場地標準提出了統一要求。如1845年棒球場地的面積和形制被確定,1863年對足球場的長寬也作出了規定,1912年鐵餅投擲圈的標準面積被定為2.50平方米。運動場地標準化也同樣在其它項目發生。
第三,19世紀晚期,人們為排除氣候對競技運動不良影響作出的努力已初見成效。1876年人造滑冰場問世,標志著運動設施的全天候時代已經到來。19世紀后幾年,德國體育館防寒設備的運用,證明人類對運動場館已經開始了舒適性方面的要求。
在近代競技運動形成、發展過程中,運動器材也日益豐富并逐漸完善。這是由于,一方面,歐洲大陸體操的發展和世界各地區新運動項目的形成,都使得相應的運動器材隨之出現。如單杠、雙杠、木馬、吊環器械,以及其它輔助性體操練習器材,便都是隨體操發展逐漸形成的。在籃球、排球作為新興運動項目問世之后,經一段時間實踐也各自有了專用的賽球(初籃球運動使用手球,排球運動使用籃球膽)。另一方面,為便訓練和比賽安全、方便,各項目都對器材進行了相應改進:拳擊運動員使用拳擊手套(1947年)、擊劍運動員佩戴鐵網面罩(1776年)、跨欄木柵淘汰了天然障礙(1850年)、片杠鈴取代金屬球杠鈴(1910年),以及其它運動項目出現的類似變化,也都是出于同一目的。
獲得優秀成績的動機也是運動器材改進、完善的促動因素。為了提高成績,田徑運動員使用了鐵釘鞋;劃船運動員增長了槳的長度,造出了魚形和四邊形劃艇;滑雪運動淘汰了又粗又笨的長雪杖,改用了短雪杖;乒乓球運動員用膠皮顆粒球拍取代了木質拍。類似的情況也廣見于其它運動項目。
滑雪為了適應地區、國家間比賽的需要,隨著國際體育組織的成立,對運動器材標準也作出了統一規定。如1974年第一次對網球球網作了規定(1884年再訂為91.4厘米);19世紀末,鉛球、鐵餅的重量和形狀也被確定下來;20世紀初,標槍的長度和重量也被統一。
近代科技成果在競技運動中的廣泛應用,也有力地促進了運動器材的發展。如內燃機重量的減輕、引火裝置和氣化器的發明,使汽車和摩托車成為競技運動的合適器材。此外,在1912年的斯德哥爾摩奧運會上出現的電動計時器和終點攝影設備,提高了成績評計的準確性。
近代的運動訓練 近代運動訓練可分為靠經驗指導與模仿學習時期和向科學訓練過渡時期兩個階段。
(1)經驗指導與模仿學習時期
從近代運動開始形成到19世紀50年代(在歐洲大陸還更長一些,直到70年代),是缺乏科學依據,主要由競技指導者根據個人經驗或模仿優秀運動員技術動作進行訓練的時期。這時期,絕大多數指導者信奉的是毫無科學依據的增長運動時間原則。受這原則的支配,有的運動員為了提高運動成績,常常每周參加兩次比賽,3次訓練,而且每次訓練長達3~5小時。為突出的是,在當時的田徑和水上運動項目中,競技指導者并不是根據自己項目的特點采用正確的訓練方法,而是根據馴馬的實踐經驗來決定運動員的訓練量。努力保持高速度,不斷進行長、短距離跑,便是當時主要的訓練方法。拳擊、舉重運動員則片面重視肌肉發展。即使是棋類、賽馬項目的指導者(他們之中大多數人是真正的運動行家),所采用的訓練方法和遵循的原則,也是一些常見的“刻板公式”,他們很少創新,更不注意運動訓練中的心理及個性問題。
這時期在多數項目中充任“教練員”的人,一般都是年齡偏大、技術較好的運動高手。這些人缺乏生理、解剖等方面的知識,在運動訓練中只不過扮演了以高超的運動技術來促進運動員運動水平提高的“陪練員”角色,還遠遠不是對運動訓練的原則、方法起決定作用的現代意義的教練員。對這一現象,參加過雙杠之爭的德國體操家胡果·羅思金便曾指責說:“實在是再奇怪不過了,我們為了照顧好比賽用馬,雇用飼養員時還要考慮他在馬匹的解剖和生理方面的知識水平,但受托發展和增強人的身體的人,卻反而無須具備我們要求飼養員的那些知識。”